根据偃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商城街道前杜楼社区集体土地3.8063公顷,全部为耕地。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建龙化工、西至聚贤路、南至规划路、北至空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征收后拟作为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商城街道前杜楼社区集体土地3.8063公顷,全部为耕地。
偃师市人民政府拟组织偃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规定,商城街道办事处拟成立该批次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