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偃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洛阳市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洛财预〔2020〕576号)下达的扶贫资金66万元,《洛阳市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洛财预〔2020〕604号)下达的扶贫资金1135万元,《洛阳市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20〕658号)下达的扶贫资金681万元,共计1882万元,分配到2021年第一批扶贫项目。
为利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拨付,现将2021年偃师市第一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告知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批复分配方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资金管理报账工作。
偃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0日
详情见文件:偃扶贫组〔2021〕5号(第一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