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偃师区自备井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已经正式公布,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国务院2021年9月15日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10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15号公布了《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加强自备井监管,整顿用水秩序,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经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全区范围内自备井整治工作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在自备井整治方面,《实施方案》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充分遵循吸收《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如《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对地下水取水(包括地热能开发利用取用地下水)安装计量设施等要求,在《实施方案》中均有所体现。
(二)突出了强化组织领导。自备井整治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需强化组织领导。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备井整治工作,同时对各镇(街道)、水利、城管、住建、工信等多个职能部门工作边界进行了划分,确保自备井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三)建立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填制度。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所有自备井(地热能开发利用除外)一律进行关闭封填,自备井封填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确保自备井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工作要求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目标任务,明确了排查我区自备井基本情况、依法取缔无证自备井、依法整治有证自备井的目标任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第三部分实施步骤,明确了自备井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排查核实、集中整治、联合验收四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期限。第四部分组织领导,明确了我区自备井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人员及部门构成。第五部分工作要求。明确了自备井整治工作中具体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