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位于河南省西部,现辖9镇4个街道,210个行政村、32个社区,总人口63.72万,总面积668平方公里,被列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是河南省经济扩权市、对外开放重点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市。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481.9亿元、增长4.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4亿元、增长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0.6亿元、增长6.6%;固定资产投资248.5亿元、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0.7亿元、增长1.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35元、增长4.8%。
(一)地理位置。偃师区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地区的洛阳盆地东隅,总面积668.58平方公里,约占洛阳市总土地面积的4.4%,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0.4%。偃师区东邻巩义市,距巩义市30公里;西接洛阳市郊区和孟津区,距洛阳市30公里;南倚嵩山接登封市、伊川县;北与孟州市隔黄河相望。
(一)历史沿革。
公元前16世纪,商汤在今县城西南建都,史称“西亳”。
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伐纣在县城东筑城息偃戎师,遂名“偃师”。周末设偃师、缑氏(今为镇)两县。
自秦以后,偃师、缑氏两县屡有分合,明洪武元年(1368年)以后,单设偃师县至今。
民国初年,偃师属河洛道,后改属河南省政府豫西行政长官公署。
1944年,中共皮定均部在县境南部解放区建立偃师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豫西一专区。
1948年4月,偃师解放,隶属豫西一专区、洛阳行政区。
1955年12月,改属洛阳地区。
1983年,划归洛阳市。
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偃师县,设立县级偃师市。
2021年,撤销县级偃师市,设立偃师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