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社会保险中心内设10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基金财务科、申报登记科、基金征缴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计划审计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生育保险科、失业保险科。
偃师区社会保险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搞好社会保险政策调研,制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经办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审核,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
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各类财务报表,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
4、负责全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职工个人账户缴费记录等基础资料。
5、负责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稽查审计工作,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发生。
6、负责对本区医疗保险“两定单位”执行医保政策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7、负责抓好本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规范和标准落实工作。
8、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9、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
10、负责本区社会保险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社会保险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承办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