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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偃师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信息化和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四)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
(五)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区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区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拍卖、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七)落实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区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协调工作,执行国家、省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区商贸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商贸服务业发展、促进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研究拟订我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一)负责全区民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民爆行业安全。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制定落实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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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偃师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领导介绍
吉向辉 党组书记、局长
王浩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河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亚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丹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晓锋 二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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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偃师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机关安全保卫、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干部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9—67779790
(二)综合治理股
负责原工信、商务系统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和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379—63088792
(三)工业发展股
组织协调全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组织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材料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材料工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0379—63088787
(四)企业培育股
负责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小升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培育;指导帮助各行业协会规范运行,发挥协会引领产业发展职能,为全区工业、商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9—63088791
(五)经济运行监测股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商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经济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对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实施监控。
联系电话:0379—63088788
(六)信息产业股
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9—63088799
(七)对外贸易股
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我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 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行政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9—63055080
(八)市场体系建设股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负责商贸服务业发展、促进工作(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贯彻落实全区冷链、快递、电商物流转型相关规划、政策。
联系电话:0379—63088795
(九)市场秩序股
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消费、二手车交易、老旧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进行监管,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联系电话:0379—63055100
(十)工业安全指导股
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指导工业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商务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对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及销售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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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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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