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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偃师区公安局位于偃师区首阳新区中州东路与府佑路交叉口。目前,共有民警及职工500余人,其中局党委成员7人,下设8个局直科室、12个直属机构、13个户籍派出所,辖区总面积668.58平方公里。

主要职责

(一)掌握、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拟定全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谋划、部署、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思想政治管理、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四)负责全区公安信息、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五)掌握全区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事)件的侦查、处置工作;

(六)掌握全区刑事犯罪动态,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七)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政、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出入境事务、外国人停留居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以及集会、游行、示威等;

(八)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服务活动;

(九)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关押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巡逻防控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

(十三)负责消防监督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目标来偃的警卫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