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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和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本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直各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提出区、镇(街道)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
(四)负责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协调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掌握税源发展变化,强化税源分析预测,为后备财源建设及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管理。
(七)负责管理本级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基本建设、土地、规划、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粮食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
(八)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检查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和全区、镇(街道)财政建设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协助相关部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负责涉外财政、债务等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负责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二)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区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十三)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
(十五)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六)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参与管理区本级投融资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制定、调整购买服务目录,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中共偃师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偃师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偃师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偃师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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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王东杰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
李 斌 (副局长):分管国库科、预算科、综合科、经建科、国库支付中心。
张彦豹 (副局长) :行政政法科、工业科、技改科、科技文化科;协助王东杰同志做好业务工作,分管投资评审中心、国资科
鲍少颖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 监察科、教育科、社保科、农业科;协助王东杰同志做好业务工作,分管农综办、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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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办公室(电话:67711291)
职能:处理机关日常政务,组织会议,协调科室工作等。
人事科(电话:67739720)
职能:负责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人事、劳资和考核及教育等工作。
财务科(电话:67775798)
职能:参与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加强资产管理;对本部门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预算科(电话:67716221)
职能:编制年度预算,审批部门预算,指导乡镇预算工作等。
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电话:67716221)
职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督和评价。
国库科(电话:67729879)
职能: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市级财政决算。
财源建设科(电话:69686228)
职能:协调税务部门加强全市财政收入征管及跟踪调查分析,加强财税政策研究,对我市重点企业及重大建设项目税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乡镇区财源建设工作,着力培养后续财源。
教科文科(电话:67716800)
职能:负责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等部门的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农业科(电话:67733817)
职能:负责农林水部门财务管理,申请并监督项目资金使用。
投融资管理办公室(电话:67728971)
职能:负责对本市各投融资政策执行情况、资金收支依据审批和收支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税政条法科(电话:67729879)
职能:宣传财税法规政策,负责政策性退税等。
会计科(电话:67712913)
职能:负责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资格证年审等工作。
监察科(电话:67733813)
职能:负责财政监督监察,维护财经纪律等。
监察室(电话:67733813)
职能:贯彻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经济建设科(电话:67710550)
职能:参与政府基建招标,预结算审查,监督基建、国债资金使用。
国资局(电话:67716616)
职能: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评估产权交易资产收益收缴工作。
社保科(电话:67733879)
职能: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使用。
综合科(电话:67716617)
职能:负责土地等部门财务管理及国有土地收入的管理。
工业科(经济运行分析科)(电话:67716632)
职能:负责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分析研究经济运行情况。
技改科(电话:67733239)
职能:负责财政技改资金管理使用回收工作。
行政政法科(电话:67733810)
职能:负责行政政法口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监督资金使用。
投资评审中心(电话:67720856)
职能: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和工程价款结算。
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咨询,协调担保公司有关业务。
信息中心(电话:67712263)
职能: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及维护。
政府采购办(电话:67716599)
职能:编制采购目录,组织招投标活动,审核、汇总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拟定政府采购方案,受理政府采购投诉。
政府采购中心(电话:67716599)
职能:负责收集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委托方要求制定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为供需方提供服务。
国库支付中心(电话:67736121)
职能:监督纳入统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乡镇核算中心(电话:67752379)
职能:对乡镇预算、决算、账务指导管理工作。
金融贸易科(电话:67721804)
职能:负责粮食、供销等部门的财务管理,粮食风险金及补贴款的拨付监管。
非税收入管理科(电话:67722113)
职能:负责管理预算外资金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负责本区收费单位、罚没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的计划申请、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电话:67716143)
职能:负责全区财政所建设,监督全区村级经费管理使用,负责全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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