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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偃师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和旅游的政府工作部门。机关设1室4科,分别是办公室、公共文化科(文化艺术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和广电管理科。
目前,局下属单位有9个(三馆、两团、两院、一大队、一公司)。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张海书法艺术馆、豫剧团、曲剧团、剧院、电影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演出公司。其中,文化馆、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场馆;豫剧团建团70多年,团长王艺红是国家一级演员;曲剧团建团60多年。
文广旅局的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为全区人民提供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二是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建设;三是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保证全区文化市场稳定、繁荣;四是认真抓好党建、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文广旅局地址:首阳大厦11楼1133室 联系电话:677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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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任丽娟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段松水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局办公室、广电管理科、市场管理科、豫剧团、曲剧团、剧院、电影院、演出公司。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宣传、平安建设、营商环境、人事及财务(项目资金有关服务)、广播电视、深化改革、行政审批、扫黑除恶等;联系群团单位。
宫延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公共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联系张海书法艺术馆。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扶贫、信访稳定、扫黄打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人才、统战、文化志愿者、政府采购等工作。
李继托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产业发展科,联系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安全、文化旅游产业、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创建、百城提质、文旅专班等工作。
高 菲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主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助做好依法行政、市场管理、文化旅游方面执法管理等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李孝正 张海书法艺术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主管张海书法艺术馆工作。做好各类书画展览、培训、文创产品研发、研学旅行等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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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
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综合性政策,组织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地址:首阳大厦1133 联系电话:67712518
公共文化科(文化艺术科):
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负责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区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区级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旅游和数字文化;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工作;建立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地址:首阳大厦1136 联系电话:67726769
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地址:首阳大厦1136 联系电话:67726759
产业发展科(旅游科):
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重大文化及相关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推进对外文化贸易;引导和扩大全区文化旅游消费,指导文旅产品的开发生产;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路线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研学游的工作开展;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的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全区国内旅游营销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做好文化和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协调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做好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市场开发战略与交流合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统筹指导、管理全区对外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大型推广与交流活动;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统筹指导全区入境游的工作开展。
地址:首阳大厦1136 联系电话:67726759
广电管理科:
承担全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制作、传送等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和评价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监管全区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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