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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六)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光荣院、烈士陵园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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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杨灿伟(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韩朝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优待抚恤、烈士褒扬纪念、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慰问、双拥等工作;分管优抚双拥科;分包镇(街道):山化、顾县、高龙;分包重点委局:交通局、公安局、供销社。
刘建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档案移交、接收、审核和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分管移交安置科;分包镇(街道):邙岭、缑氏、商城;分包重点委局:发改委、文广旅局、商务局。
陈新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机关党建工作、财务管理、文明单位创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协助驻局纪检组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和管理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退役军人系统平安建设、常态化联系、困难帮扶救助、市长热线、网络舆情办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分包镇(街道):岳滩、翟镇、首阳山、大口。分包重点委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
陈高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光荣院、红色教育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配合陈新杰同志抓好信访稳定、权益维护等工作;分管军休服务、创业就业、退役军人培训、特色老兵驿站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包镇(街道):槐新、伊洛、府店;分包重点委局:环保局、工信局、供电公司。
邢水平:配合陈新杰同志做好局办公室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办文、办会、督促检查、新闻宣传、局机关内部刊物组稿刊发,以及保密、审计、统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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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培训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做好局党组分派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 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局党组分派的其他工作。
移交安置科:贯彻执行军转干部和复员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落实军转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转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役军人档案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协调推动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做好局党组分派的其他工作。
优抚和褒扬科(双拥工作科):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双拥工作;做好局党组分派的机关党建等其他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落实信访事项首问责任制,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来信登记办理、部门交办等工作;联合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好退役军人关爱活动;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负责军休所家属院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好示范型服务站创建工作;做好局党组分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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