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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统筹全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区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牵头建立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企业落地和新上项目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三)负责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推动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监测统计、评估评价体系,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
(五)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政策和资源投入,组织民营企业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七)负责拟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
(八)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做法,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组织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九)组织全区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区委、区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使用建议,督促落实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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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李育英:党组书记、局长
张弘: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宏超: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铁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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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资料、安全值班、督查督办、新闻发布、信访应急、目标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人事、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全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政策、宣传发布并监督实施。为企业提供各类政策咨询服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统筹拟订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提出设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承担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及使用建议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负责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拟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承担组织全区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具体工作。
(四)监测评价股。负责统计、监测、分析评估全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运行和发展情况,定期出具民营经济发展报告。负责拟订有关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指标落实和完成情况的考核方案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组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负责拟订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表彰方案,组织评选、推荐、宣传和推广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典型及经验。协同推动全区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协调服务股。负责统筹全区分包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企业落地及新上项目建设。研究拟订全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服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服务活动,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发挥好区委、区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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