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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住所信息采集事项升级的通告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06     点击次数:1413

关于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住所信息采集事项升级的通告

 

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住所信息采集项已进行升级完善,升级后申请人在“是否持有不动产证”选项选择是或否,选择是系统则会提示“提供者证件类型”、“房屋提供者证件号码”“房产证编号”为必填项,供申请人选择并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所填写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如核验通过,系统保存提示进行下一步信息录入,如核验失败,系统提示“未查询到您的房产相关信息,请认真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信息”。

如选择否“提供者证件类型”、“房屋提供者证件号码”系统自动隐藏即无需填写,“房产证编号”为非必填项,申请人如实填写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信息”,系统不再将所填写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核验。

附件:住所信息采集项填写说明

附件:关于住所信息填报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