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入伍保障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毕业生体检结束前,随到随检,体检、政考双合格,百分百入伍!
2、保留岗职。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
部队成长发展
1、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高校新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直接提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3、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和个人志愿,可优先选改为军士。
退伍升学就业
1、定向考录。省考招录公务员时,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原则上面向我省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8分的优待政策;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5分的优待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指令安置。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3、复学优惠。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入学或者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入伍作为实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
5、升学优先。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扶持就业。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按照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规定,使其充分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减免和优惠;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中央政策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0万元的市级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不间断办理相关资质授权,一次办结。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再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7、复工复职。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8、全市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免笔试,经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核合格,通过岗前培训后直接录取。录用后可按军龄套改相应工资档次,且无试用期。
经济补助
1、优待金。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发放优待金。2022年偃师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4000元/年。
2、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班长每年增加 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3、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5000元。回到地方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4、学费资助。对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5、专项奖励。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本科7000元、大专5000元;入疆、入藏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5000元。
其他优待
1、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2、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3、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期间,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按照企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政策咨询
1、电话咨询:0379-69870685
2、现场咨询:区征兵服务大厅和镇、街道人民武装部;
3、微信咨询: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henanzhengbing)、“中原国防”(zygf192781);
4、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偃师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二〇二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