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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偃师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解读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3-09-10     点击次数:2368

一、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等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洛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的决策部署,区政府决定建立偃师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申俊涛(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总召集人,牛志超(区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区委宣传部、统战部、编办、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

(二)主要职责。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责,主要内容:研究提出偃师区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建议;拟定地名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领域地名命名、更名、拼写、译写、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等重大事项;研究审核全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统筹协调区划地名工作的交流交往,以偃师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内容: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20个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件: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偃师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