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政策解读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次数:988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出台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偃政201921)(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政策进行解读。

一、背景情况

201921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决定在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海关、税务、统计等市场监管领域共16个部门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我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20199月底至12月初,省、洛阳市分别建立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中省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由16个增加至27个,洛阳市对应23个,我市对应有22个部门。102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112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洛阳市工作要求,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出台了该《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125日,上级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联席会议,通过咨询上级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洛政201924 号)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需要,126日,起草形成了该《实施意见》1220日,经审查后发布。

三、主要内容

1、依法使用省级监管工作平台。省市场监管局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建设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各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依托省级平台进行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

2、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在省政府尚未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前,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确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工作应于201912月底前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工作应于20203月底前完成。省政府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后,按照省政府要求执行。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3、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依托省级平台,于201912月底之前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03月底之前建立健全综合性两库。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4、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监管部门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统筹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5、依法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统筹组织实施本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6、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

7、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及我市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实施联合惩戒。

8、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在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9、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发挥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信息和大数据监测等为依据,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四、文件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洛阳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上级党委政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内在要求,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目标,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使用省级监管工作平台。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依托省级平台进行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二是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明确清单建立时限。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工作应于201912月底前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工作应于20203月底前完成。三是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各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依托省级平台,于201912月底之前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03月底之前建立健全综合性两库


相关文件: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