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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1-10-26     点击次数:668


近日,我区印发了《偃师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制造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对全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占地3亩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建立完善制造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明确了评价对象、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指标基准值、评价分类、动态管理等内容。

第二部分,实施“亩均效益”区域综合评价机制。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研究制定区级财政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分配、创新要素配置、节能降耗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资源要素分配差别化政策,构建完善的区域性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部分,建立健全分类实施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机制。根据企业每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在企业用地、用能、用水、用电、排污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对A类企业实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对CD类企业实行限制性政策。

第四部分,建立完善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机制。实施三大行动——“亩均效益”创新引领行动、“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亩均效益”提升行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依法开展能耗对标、税收稽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末档企业中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依法依规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实施和整治淘汰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考核监督。加大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公示,对每年考核产生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强化示范引领,营造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相关政策文件: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偃师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