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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1-11-09     点击次数:1086

   

一、制定的背景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偃师区实际制定《偃师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以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四、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危险化学品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

五、预案的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偃师供电公司、移动偃师分公司、联通偃师分公司、电信偃师分公司、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六、预案的预警级别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如下: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

蓝色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

危险化学品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急指挥部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进行评估,预测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

七、预案的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通知事发地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通知本区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调运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告知附近居民周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做好事态严重时的疏散准备。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或提示;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洛阳市人民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由上级政府或部门,协调相邻县(市、区)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应急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洛阳市人民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通知相邻县(市、区)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县(市、区)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


相关文件: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偃师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