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偃师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问:《预案》适用范围是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以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镇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镇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3)需要区政府或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问:《预案》中应急组织机构是怎样规定的?
区政府成立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河南联通偃师分公司、河南移动偃师分公司、河南电信偃师分公司,以及事故发生地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事发地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问:《预案》中预警分级是怎样的?
按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高到低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
蓝色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
问:《预案》中预警响应是怎样规定的?
蓝色预警响应: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通知事发地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基础上,通知事发地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调运事发地区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告知附近居民周边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态严重时的疏散准备。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通知相邻镇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应急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通知相邻镇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镇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组织周边居民迅速进行疏散。
本预案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偃师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