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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偃师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二批遴选主体公示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12-13     点击次数:881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豫农文〔2021168号)精神,经有意愿承担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主动申报,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对拟建设主体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现场实地考察后,筛选2021年偃师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二批6个建设主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建设主体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补贴限额

1

偃师市益农社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翟镇镇田中村

41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

10.3万元

2

偃师市春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顾县镇顾县村

12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

3.17万元

3

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姬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高龙镇姬桥村

1870立方、215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各一座

71.13万元

4

洛阳景鸿果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大口镇山张村

21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

5.94万元

5

偃师市缑氏镇崔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缑氏镇崔河村

41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

10.3万元

6

洛阳优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高龙镇高崖村

115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

21.03万元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9日

监督电话:0379-67719479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