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计划实施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服务偃师区小麦面积约6.3万亩,重点补助小麦耕、收等环节,涉及小麦种植集中连片的小农户及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部分种植大户。
2、计划服务葡萄面积约1万亩,重点补助葡萄开沟、回填、统防统治和技术服务等环节,涉及葡萄种植集中连片的小农户及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部分种植大户,优先扶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及贫困户。
二、补助对象
采取自愿申报等方式确定补助对象。(2021年7月31日前)
1、遴选集中连片有意愿的小麦、葡萄种植小农户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进行申报。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部分种植大户自愿申报。
3、对自愿申报的补助对象经审核确定后,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上报补助对象名单。
三、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项目经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作业量,资金拨付至各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补助标准:
小麦服务标准:①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小农户约3.8万亩,按不高于标准价的30%补助,补助标准为64 元/亩;②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部分种植大户约2.5万亩,按不高于标准价的30%补助,补助标准为61元/亩。
葡萄服务标准:①2021年计划服务葡萄种植面积20亩以下的小农户约0.6万亩,按葡萄开沟、回填、统防统治加技术服务以不高于标准价的30%计算,补贴标准为100元/亩;②种植规模2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部分种植大户约0.4万亩,按葡萄开沟、回填、统防统治等环节以不高于标准价的30%补助,补贴标准为98.25元/亩。
五、服务主体
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在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中择优确定服务主体。
六、计划服务时间:2021年9月1日-2022年6月15日
洛阳市偃师区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面向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种植大户及小农户广泛征求意见
咨询电话: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0379-67719479
2021年6月28日
附: 洛阳市偃师市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