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市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编报了偃师市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5194.2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资金350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94.22万元。该项目分两年实施,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资金1300万元,计划在洛阳伊洛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偃师市富华养殖厂、偃师市牧亨养殖有限公司、偃师市高龙镇隆鑫奶牛养殖场、偃师市大口镇会军养鸡场、洛阳天盟养殖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宇养猪场、偃师市盛丰养殖场、偃师市淘果园家庭农场、偃师市府店镇夹沟村金岭养殖场、偃师市翟镇迈进养鸡场等11个养殖场实施。现将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偃师市高龙镇隆鑫奶牛养殖场:牛床垫料再生系统及设备。
2、偃师市富华养殖厂: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及设备。
3、偃师市牧亨养殖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及设备。
4、洛阳伊洛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设施设备。
5、偃师市大口镇会军养鸡场:污物收集设施。
6、洛阳天盟养殖有限公司:污物收集设施及设备。
7、偃师市华宇养猪场:污物收集设施。
8、偃师市盛丰养殖场:污物收集设施。
9、偃师市淘果园家庭农场:污物收集设施。
10、偃师市府店镇夹沟村金岭养殖场:污物收集设施及设备。
11、偃师市翟镇迈进养鸡场:污物收集设施及设备。
二、补助标准
投资50万元以下养殖场(户)按投资额的98%补助,投资50~100万元以下养殖场(户)按投资额的90%补助,投资100-10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85%补助,洛阳伊洛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按投资额的25.44%补助。
三、公示时间:2020年3月4日至3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联系电话:67779980 69666288。
偃师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