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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偃师市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的公示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3-04     点击次数:1119


 为有效解决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市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编报了偃师市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5194.2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资金350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94.22万元。该项目分两年实施,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资金1300万元,计划在洛阳伊洛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偃师市富华养殖厂、偃师市牧亨养殖有限公司、偃师市高龙镇隆鑫奶牛养殖场、偃师市大口镇会军养鸡场、洛阳天盟养殖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宇养猪场、偃师市盛丰养殖场、偃师市淘果园家庭农场、偃师市府店镇夹沟村金岭养殖场、偃师市翟镇迈进养鸡场等11个养殖场实施。现将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偃师市高龙镇隆鑫奶牛养殖场:牛床垫料再生系统及设备。

2、偃师市富华养殖厂: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及设备。

3、偃师市牧亨养殖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及设备。

4、洛阳伊洛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设施设备。

5、偃师市大口镇会军养鸡场:污物收集设施。

6、洛阳天盟养殖有限公司:污物收集设施及设备。

7、偃师市华宇养猪场:污物收集设施。

8、偃师市盛丰养殖场:污物收集设施。

9、偃师市淘果园家庭农场:污物收集设施。

10、偃师市府店镇夹沟村金岭养殖场:污物收集设施及设备。

11、偃师市翟镇迈进养鸡场:污物收集设施及设备。

    二、补助标准

投资50万元以下养殖场(户)按投资额的98%补助,投资50~100万元以下养殖场(户)按投资额的90%补助,投资100-10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85%补助,洛阳伊洛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按投资额的25.44%补助。

    三、公示时间:2020年34311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科联系联系电话:67779980  69666288。

 

                 偃师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