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20%以上。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以上,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新建装配式建筑需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二、区域划分。以商城街道、槐新街道、伊洛街道、首阳山 街道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岳滩镇、顾县镇、高龙镇、翟镇镇、邙岭镇、山化镇、缑氏镇、府店镇、大口镇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区域。
三、扶持政策。我市具有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基础,要大力培育和壮大装配式建筑企业,提升装配式建材产能,在政府投资项目、城乡建设中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要认真落实土地、价格、财税、金融等行业引导政策,完善我市服务举措,强化制度、规划、标准约束力,促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联动发展。
相关文件: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