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据国家、省、洛阳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我市区域内,依法开展网上营销、推广及关联业务等网络商务活动的企业。优先支持已经评审认定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市政府专门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多形式、宽渠道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力度,并根据每年产业发展情况予以增加,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建设。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商企业,免三年房租以及水、电、宽带使用费。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设。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引进高成长型科技创新项目和专业团队(人才)。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奖励扶持条件的,不重复享受多项奖励政策,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