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北景
为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专业保洁公司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市场化运作
二、工作范围
除市城市管理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河南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区域以外的所有农村区域。不含市直及其以上部门管理的高速公路、铁路、林地、矿山等。
三、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内垃圾的清运、收集、压缩、运输等。
镇(街道)中心区、村庄及周边、镇(街道)中心区道路两侧、镇(街道)中心区、村庄及周边房前屋后和绿化带内、街面、排水边沟、墙体、线杆、干线公路、县乡道路、过村路段边沟。
四、工作标准
根据省政府“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农村垃圾治理的总要求,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草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和空闲地环境干净)标准。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规划垃圾收集点,督促运营公司按标准配备垃圾车、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满足垃圾日产日清的需要。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保养、维护,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五、试运营阶段工作步骤
运营公司介入,逐镇(街道)逐村调查摸底,详细了解镇村现状和环卫保洁基础数据。市政府与运营公司签定《偃师市城乡环卫项目试运行托管协议书》,约定保洁范围、列出保洁任务清单、明确保洁标准。市、镇(街道)帮助运营公司解决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等问题。运营公司负责租赁场地、添置环卫设施、招录项目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开始入驻。各镇(街道)、村(社区)完成前期积存垃圾“清零”任务后,逐村与运营公司签定交接协议,正式接收托管。市政府与运营公司签订统一的总服务合同,各镇(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分别与运营公司签订详细合同。试运营时间暂定3个月。市委农办和市财政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运营公司前期投资运营情况进行核算评估,按程序公开招标。
六、资金保障
市场化所需资金以市、镇(街道)财政承担为主,农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人群和社会组织分担的办法,保障实施。
七、相关事项
保洁人员录用、现有设施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其他垃圾处理、市静脉产业园与市场化运作衔接。
相关文件: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偃师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