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产业化,依据《洛阳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偃师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改革牵引、创新机制,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纵横联动、强化协同”的原则,到2025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特色突出的偃师市技术转移体系,形成技术、资本、信息、企业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
二、主要内容
持续强化技术转移源头供给。加大部门协同,建立创新主体创新平台梯次培育格局,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模,提高创新平台在规上工业企业覆盖率。不断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鼓励企业(技术吸纳方—买方)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大力培育壮大技术转移机构。积极培育或引进专业技术转移机构,或支持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设立办事处。着力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将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争取将技术经理人执业资格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认证序列。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开展年度科技项目评选活动。对接引进高端人才和技术资源。持续组织各企业参加洛阳院士行等系列活动,鼓励企业和院士开展对接,支持院士牵头的科技项目落户偃师。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提升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能力。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偃建设技术转移中心、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基地等,吸引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推动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加大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把技术转移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的重要依据。强化政策衔接配套。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开展适应新经济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调查研究,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与活力。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转化的社会氛围。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发挥社会舆论作用,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市场环境,努力形成有利于技术转移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市现代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审议相关重大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技术转移转化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统筹我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强化督查和宣传。
相关文件: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偃师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