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洛阳市偃师区现行《应急预案》于2013年编制,原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响应机制措施等方面与当前应急救灾形势任务出现了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为建立健全应对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好聚焦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认真总结近年来自然灾害救助经验教训,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跨部门的协同合作,依据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洛政办〔2024〕1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2013年的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措施、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相应措施进行了明确,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提出相应要求。内容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提出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确定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减灾委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第三部分灾害预警措施。包括监测预警和救助准备两部分,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组织开展的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灾害信息管理。包括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两部分,明确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发布灾情信息。
第五部分救助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等四方面内容。根据自然灾害形势和救灾工作任务,调整优化预案中分级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降低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指标设置,确定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设立分工不同的9个救灾工作组,并对各工作组主要职责、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进行了细化规定。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主要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统筹使用各类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特别要优先保障受灾特困户、低保户、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自救能力较弱的困难群体的救灾救助需求,确保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着重强调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来源、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受灾群众安置点、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灾害风险调查、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文件:《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偃师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