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4年4月9日至6月17日,对洛阳市偃师区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第四人民医院成立于2000年9月,是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级差额补贴非营利性一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分别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医保科、收费室、住院部、后勤科7个行政后勤科室;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中西医结合科、脾胃科、针炙科、口腔科、碎石科、耳鼻喉科、儿保门诊、接种门诊12个临床门诊科室;检验科、彩超心电室、CT放射科、脑电图室、中西药房、中西药库6个医技辅助科室及洛阳信谊法医司法临床鉴定所。截至2023年底,共有职工108人,其中:在职职工83人,退休职工25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总计14535257.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845元,事业收入12155799.31元,利息收入923.25元,其他收入352690.26元。支出总计14057634.74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3493757.15元,单位管理费用436689元,其他费用127188.59元。本期结转结余477623.08元,年初结转结余2442810.82元,年末结转结余2920433.90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3年度资产总计12019627.59元,其中:货币资金832975.54元,应收账款3249641.59元,预付账款2933950元,其他应收款130842.72元,存货266966.49元,长期待摊费用3039398.58元,固定资产1527352.55元,无形资产38500.12元;负债总计9099193.69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687743.05元,应付账款5607032.55元,预收账款176193.61元,其他应付款2593224.50元,长期借款35000元;累计盈余2626275.0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是还存在重复收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复收费1976.60元
1.经数据比对发现,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清创缝合术同时收取局部浸润麻醉42人次,合计1512元。
2.经数据比对发现,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多收取护理费38人次,合计380元。
3.经数据比对发现,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2名患者住院期间发生门诊费用84.60元。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687780.11元
1.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收到卫健委调拨一辆救护车,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核算资产218800元,应计入“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
2.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在“其他应收款”及“门急诊病人欠费”科目核算收入款项合计468980.11元,应计入“事业收入”科目。
(三)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12000元
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列支保洁费112000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四)未对公转账支付74307元
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支付给偃师龙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水电费74307元,转入白某某个人账户,未对公转账支付。
(五)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8026元
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列支车载终端摄像头款12000元、彩钢房18566元、核酸采样一体机3000元、2台读卡器3600元、医用工作台10860元,合计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8026元。
(六)票据不合规35491.97元
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列支市外住院补助款35491.97元,未见核算依据相关费用报销说明。
(七)应提未提坏账准备金24721.45元
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应收医疗款”科目年末余额693205.56元,“其他应收款”科目年末余额130842.72元,应提未提坏账准备金24721.45元。
(八)内控管理不严,现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2023年第四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出纳因身体原因经常请假,且天数较多,请假期间当日收取现金由收费人员自行保管未按规定将当日现金送存银行,现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如:5月16日至5月22日出纳请假7天,5月23日将现金收入汇交总账,5月24日缴存银行。
(九)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未按规定编制月度和年度成本报表。
(十)账簿登记不规范
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等账簿与会计凭证编号不符,且部分未登记入账。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第四人民医院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