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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区直中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11-20     点击次数:1305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告)

2024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6月18日,对洛阳市偃师区区直中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区直中学是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教育体育局下设的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学校设有教务处、政务处、后勤处三个部门。截至2023年底学校共有教职工159人,学生1755人,36个教学班。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总计16046331.78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2495442.29元,均为业务活动费用;本期盈余-6449110.51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13006644.73元,其中:货币资金66265.59元,固定资产11864413.84元,无形资产1075965.30元;负债总计14920元,均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总计12991724.73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共计2579.61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直中学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承包管理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80000元

2023年该单位支付中央大道花木提升改造费用80000元,未上会集体研究。

(二)承包管理费收缴不及时20000元

2022年8月,区直中学与洛阳味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东校区食堂合作协议,合同约定食堂承包管理费每年10000元,截至2024年4月10日应收未收该公司承包管理费共计20000元。该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违规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研学费用750元

2023年该单位违规收取13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二里头研学活动费用750元。

(四)政府采购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涉及金额98042元

2023年该单位列支楼梯墙面刷漆项目费用98042元,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审计发现,询价小组成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未按规定聘请有关专家或同等资历的人员参与。 

(五)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

经审查,区直中学教师朱某某名下有两家企业,分别是洛阳鸿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洛阳市鸿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该单位于2024年5月14日已整改。

(六)应计未计收入28840元

2023年该单位收到偃师区教体局拨付成人高招监考费2884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应计未计收入。

(七)票据不合规82555元

1. 2023年该单位列支春节慰问困难师生费用4510元,未附困难师生名单;

2. 2023年该单位列支晨诵读本费用9000元,校本教材印刷费用15000元,2022至2023学年学生作业费54045元,以上共计78045元,均未附明细清单。

(八)工会经费账核算不规范

经审计发现,2023年该单位工会账,仅按时间记流水账,未按规定设置收入、支出等会计科目,无记账凭证。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区直中学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