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50万双鞋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山化镇汤泉工业区4排3号) | 洛阳市泰华盛世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志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现有空置厂房建设聚氨酯鞋底布鞋和PVC鞋底布鞋生产线。 PVC鞋底布鞋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缝边-烘箱定型-上楦-原料混合搅拌-注塑-脱楦整理-包装入库。 聚氨酯鞋底布鞋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鞋面加工-原料搅拌-注模-发泡成型-烘干定型-脱模-检验-包装-成品入库。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投料、拌料、卸料及破碎工序产生的颗料物经集气罩(软帘二次密闭)+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拌料、注塑烘干、注模发泡、脱模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二次密闭)+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洛阳市中州渠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