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师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24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供销社开展了55天的常规巡察,7月30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逐条梳理,持续整改。现将截止2024年10月的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巡察反馈会召开之后,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全面梳理、认真进行整改。一是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巡察整改的督促协调落实。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本科室、本单位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协调、监督、督促、落实、整理、上报等,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认真研究,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二是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立行立改,标本兼治。通过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民主决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开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全力推动我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细化工作任务,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反馈的巡察意见,认真分析解读,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一是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形成了《中共偃师区供销社党组关于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把每一条整改事项都落实到分管领导、有关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二是党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随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实效。区社监察室严格跟踪问效,对在整改中简单应付、推诿扯皮、甚至顶风违纪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社党组在整改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发展,及时研究,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和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不等不靠,逐条逐项,迅速推进整改。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尽快完成销号;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解决到位;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历史遗留难题,持续深入研究,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017年2月,偃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供销社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共反馈问题20个,已整改到位19个;2021年2月偃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共反馈问题10个,已整改到位9个。以上两次巡察中发现的“违规长期出租变相变卖集体资产”问题整改不彻底。偃师区供销社党组对前期供销系统集体资产流失,贱卖变卖或违规长期出租、变相出卖集体资产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面对个别长期未收回的不合规合同,存在畏难情绪,不敢不愿触及矛盾,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没有借助2021年“全国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改革治理”专项行动契机一抓到底,致使排查出的48份租期超过20年的长期合同中,仍有30份长期合同至今未整改,涉及仓库1间面积300㎡、门市44间面积3542.46㎡、空闲土地8处面积15423.5㎡、房产1栋面积6070㎡。
整改措施:
一是对全系统的长期合同再次进行详细的排查摸底,全面掌握长期合同签署的时间、背景、原因等情况,逐份登记,澄清底数,建立完善台账;二是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相关单位正确处理长期合同问题,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同长期合同的租赁方进行沟通协调,积极化解矛盾,想方设法对长期合同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特别是《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方面的知识等,会商研判通过诉前调解或司法诉讼等途径依法依规对长期合同进行整改;四是偃师区供销社党组仍将持续关注,结合全国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积极同系统内先进县区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力争将长期合同问题持续推进解决,着力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
在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我们对未整改的30份长期合同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会商研判,结合实际对有整改可能的12份合同向责任单位再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经区供销社和基层责任单位积极协调,已有9份合同整改到位,另有3份合同拟通过司法调解或诉讼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部分已整改到位,持续推进
(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树得不牢,深化供销社改革不力。
1.理论武装不严不实。供销社党组对理论武装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一是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论述学习不及时不全面,且从未学习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指示批示等内容。二是落实理论学习制度不严肃。党组在理论学习方面组织不严密,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三是开展主题教育不严实。党组对主题教育不重视,未对“党史学习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专题内容进行过集中学习并制定学习方案,也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
一是在区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区社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各支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好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学习制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明确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安排,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制定供销社全系统党建工作详细的理论学习清单,学习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同时涵盖实际案例和实践经验,全面加强理论学习,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坚决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创新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党组在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时,首先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同时要认真做好第一议题学习的记录工作,包括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落实措施等,确保学习有痕、落实有力。12月底以前,区社党组专题安排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指示批示学习,并围绕专题学习进行研讨交流。
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走深走实。组织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史知识,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四是建立健全学习监督机制,党组书记定期对党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进行检查,对学习不认真、敷衍了事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立即改正。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供销社党组于8月13日召开党组会,主要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文件,主要领导要求党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是8月15日,区供销社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人员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批示、指示精神。区供销社党组要求全体人员务必认真领会总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三是8月25日,区供销社党组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为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进行了精心准备。广泛征求了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会议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紧扣主题,坦诚相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相互批评出于公心,实事求是,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四是8月份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对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进行研讨交流。同时,为确保中心组学习效果,党组书记对各位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查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五是按照区委宣传部要求制定年度长期学习规划,在学习中结合中央最新精神确定短期学习目标,从而确保不同时间阶段学习党中央精神不出现偏差。初步确定每月党组会前为中心组理论固定学习时间,并行成常态化机制化。为确保学习质量,党组书记每季度随机抽查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心得,确保学习质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党组在落实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县基一体化”管理改革中守摊保本,未建立起城乡融合综合流通服务网络和现代企业制度,没有以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动能为助力,在调整优化经营模式、拓展发展空间上缺乏主动性,目前下属基层单位仍依赖于租金维持经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落后。
整改措施:
一是借助偃师区供销社被洛阳市社确定为全市“县基一体化”试点的优势,根据《洛阳市偃师区供销合作社推行“县级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省、市社有关文件,进一步领会精神,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构建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流通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县基一体化”进展。
二是发挥供销系统点多、面广、网络全的优势和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以下属农资公司为龙头、16个基层社为依托,推广农资连锁和统一配送,降低成本,让利于农。开展送货下乡送货到田间地头,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保证粮食安全和高产,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保供稳价“压舱石”和为农服务主力军的作用。
三是组建团队,开展电商业务,上架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推进线上线下营销一体化,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供销社品牌知名度。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三秋”农忙时节,偃师区供销社依托下属农资公司和各基层社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充分发挥系统网络优势,开展预约、送货上门等便民服务措施,组织20余辆送货车,不分上下班时间,全力保障及时送货到各乡镇销售网点和田间地头。“三秋”期间已配送化肥7600多吨,农药8.9吨,保证了生产需要。
二是淘宝店铺“汇粮企业店”已上架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目前稳定运营中,持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为农服务项目运营效果不佳。供销社党组对省市供销社提出的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工作部署深入研究不够、探索不多,尤其是在为农服务项目建设上,缺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和市场营销策略,习惯于沿用传统销售方式,助力乡村振兴成效不佳。2022年11月获省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建设的为农服务中心项目,2022、2023年底虽已完成了一期、二期的粮油加工等生产线建设,但未立足主业找准切入点,业务开展不广泛,2022、2023两年度项目净利润较少,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
一是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偃师区供销社每季度组织基层相关人员参加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市场营销策略的培训课程,不断引入先进的理念和实用的方法,以增强服务农民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二是拓展媒体合作领域。联系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渠道,宣传为农服务项目的成效和亮点,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中心项目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激发销售活力。鼓励并动员全系统广大职工参与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销售工作,持续提升经济效益。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定期召开系统内业务工作会议,对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农产品销售知识培训,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农产品销售的积极性。
二是已注册微信公众号“洛阳市偃师区振兴粮食加工厂”,并陆续发布关于粮食加工厂的详细介绍、农产品推介文章及宣传视频。
三是偃师区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组织20架无人机积极开展统防统治,服务“三秋”生产,今年共开展飞防15万余亩;另有一烘干车间,今年共烘干粮食1800余吨。
四是2024年发动全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销售共97.9万元。中秋期间,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订单量激增,供不应求的现象充分证明了我系统销售策略的有效性及职工们的积极投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4.合作服务用力不足。供销社党组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对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的联通、服务、指导、督导较少,合作社建设流于形式,专业性不强,集约化生产目标无法保障。同时,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社合作关系松散,多数没有签订合作协议,专业性服务开展随意性大,未能形成长期高效的协作闭环。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督导。区社定期安排人员到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增强基层社为农服务意识。
二是优化资源整合。各基层社对所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排查,研究各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开展包括土地托管、无人机打药、农资配送、农技培训、农产品销售等为农服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导各基层社对本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开展摸底排查,明确各专业合作社的实际运营状况,已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研讨会,提升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意识和能力,共同开展高质量的为农服务。
二是高龙供销社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耕、种、防、收”等环节,今年与所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合作开展全程土地托管2.5万余亩,为乡村振兴积极贡献供销力量。
三是大口供销社、缑氏供销社、佃庄供销社等基层社与所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合作开展农资配送、土地托管、农产品销售等服务,践行“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5.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供销社党组对持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畏难情绪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思想,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信访隐患依然存在。一是追回拖欠资金不积极。二是资产闲置率居高不下。区供销社仍有部分资产闲置。三是房产开发遗留问题突出。如由区棉花厂房产开发而成的阳光新天地项目,因工程烂尾成为问题楼盘,周边配套设施不到位,房产证无法办理等,造成较大的信访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区供销社立即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相关单位正确对待拖欠租金、过渡费、拆迁款问题。结合全国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的逐步持续深入推进,积极同系统内先进县区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想方设法,力争尽快解决问题。
二是区供销社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下属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租金追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三是区供销社根据偃师区问题楼盘化解推进会精神,首先是积极配合由区政法委、信访局、供销社、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参与的问题楼盘(阳光新天地项目)工作组,继续敦促河南金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认清形势,想尽办法,积极推进问题楼盘(阳光新天地项目)各种遗留问题的解决;其次是由棉花厂继续通过申请法院执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是区供销社根据目前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推进问题的妥善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偃师区供销社党组的积极努力协调,目前已追回基层乡镇政府拖欠的拆迁款46万元,其他涉及的租金、过渡费、拆迁款拖欠问题,也由各基层责任单位积极探讨通过协商或司法诉讼的途径进行追讨。
二是通过偃师区供销社党组的积极努力多方宣传,已将高龙供销社两处闲置房产共计 2362㎡对外租赁。另外区供销社组织相关单位召开闲置资产盘活研判会,要求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多种渠道(挂网竞拍、广告、中介)等形式,将闲置资产充分利用起来,充分将社有资产利润最大化。
三是偃师区供销社积极配合区问题楼盘工作组,对阳光新天地项目遗留的双回路用电改造、基坑回填、业主办理不动产证、拆迁安置等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供销社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扎实,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风险防控不足。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要求,强化区社党组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实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区社从严治党、从严治社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增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主动性,增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
三是落实基层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制度,用好廉政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和上党课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监督提醒。
四是加强供销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宣传和职工群众的政治意识,确保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8月7日召开专题会,用心谋划,积极实施,区社党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长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管党治党责任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治。区供销社于8月7日、9月5日两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筛选我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并按照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分别对下属29家基层单位逐一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作风建设不扎实。社党组推进作风建设不全面、不深入,尤其是对办文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忽视办文管理工作,未制定严格的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程序,党政公文混淆、扎堆发文、文号及日期混乱、内容雷同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详细且明确的发文办文流程, 明确办文管理责任人。
二是完善公文审核机制,实行多层级审核,包括初审、复审,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逻辑清晰严谨、格式规范统一。
三是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及时解决办文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保证公文流转及时高效。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9月19日印发洛阳市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文发文规定,要求机关各科室按照要求执行。
二是从8月份开始所有正式行文文件均需发文科室拟定审核后填写发文签,并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再次审核签字后,由发文科室打印文件交办公室用章、存档。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机关财务管理混乱。巡察中发现,供销社机关存在账目衔接不畅、处理错误、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问题。
整改措施:
偃师区供销社针对存在机关账务处理错误、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的问题,责成机关财务科相关人员对2021-2023年机关账务进行再次检查整改。经过再次检查整改,发现错误立即修改。重新打印账簿交巡察组,立行立改整改完成。
以后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力度,规范财务收支和账务处理基础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对2021-2023年机关账务进行再次检查,发现错误立即修改,重新打印账簿交巡察组。分别于9月6日和9月11日两次召开系统内会计人员培训会,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对供销系统内的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程序进行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4.财务内审制度不健全。供销社党组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二级机构财务监督不力,基层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内审制度,加大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力度,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供销社的经营目标和财务制度,落实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工作,对应收款项应收尽收,死滞呆账及时处理;
三是做好会计培训工作,对财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事项,按相关财经法规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登记处置规定,维护集体资产安全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9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财务专项培训暨整改会议,对会计进行党纪政纪及财经法规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各基层单位社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账务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财务内审制度,加大了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力度,近期对财务工作进行了审计检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员管理混乱。
1.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一是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偏差。供销社党组党建引领意识不强,2021年以来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规划,日常党建工作由机关会计兼顾,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对下辖各支部日常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不力。二是基层组织建设参差不齐。对基层各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少。基层支部管理权划归机关党委后,也没有明确相关制度规范,党建工作质量无法保障。三是党费收缴不合规。党组对党费收缴管理不力,部分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偏低。
整改措施:
机关党委结合供销社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规划,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分包支部工作制度,修订基层组织工作制度,每季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区供销社机关党委对所属27个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排查,对2024年以来部分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偏低,机关党委重新审定党费标准后,要求相关党员补缴。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分包支部工作制度,国庆节前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到分包支部上宣讲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党课。10月到各支部特别是邙岭供销社党支部、寇店供销社党支部督查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
二是组织基层支部委员召开党建专题培训会,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机关党委年终对各基层支部进行考核评比。
三是欠缴党费3086.5元已收缴完毕上交区直工委。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供销社党组对新形势下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认识模糊,缺乏全面正确的把握,执行制度不完善,贯彻落实存在真空层。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教育,组织党组成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程序和要求,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内涵、要求和重要意义。提高党组成员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二是党组对于重大决策事项,提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严格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都合规、透明。同时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如宣传栏、内部刊物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三重一大”的部分内容,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晓度和重视程度。
三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四是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文字能力和责任心。 要求记录人员在会议进行时实时记录,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过整改,党组严格按照规范的决策程序进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在决策前,充分进行调研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决策。
二是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由相关科室长汇报情况,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发表意见,实现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基层单位进人手续不完善。供销社党组对基层单位新进人员的用工手续审核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措施: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偃师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任组长,监事会主任、主抓人事的副主任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人事科科长为成员,对下属29个基层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吃空饷、违规返聘退休人员等人事问题,逐一摸排,举一反三,澄清每个单位的情况。
二是摸排结束后,对巡察办提出的问题一个月内要逐一落实,书面说明实际情况。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档案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进人用人资料。建章立制,科学动态的管理使用后备干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供销干部队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排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有的没有标注试用期,有的信息不全,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就发现的问题及巡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完善了新招录职工登记信息和规范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8月23日区社党组理事会就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召集基层单位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再次完善下发了《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单位进人用人管理制度》和《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干部管理办法》,及《洛阳市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单位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到期在续签的细节。对基层单位再次进行了明确要求,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下步打算
对以上整改问题,偃师区供销社党组、理事会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对现时难以整改的限期整改,对制度性的要长期坚持,强化落实,突出长效性,着力推动区供销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