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开展了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评审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偃师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项和偃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1项。
现将偃师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共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偃师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yswhjxx@163.com
联系电话:67712518
附件1 偃师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附件2 偃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偃师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