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000吨胶原蛋白肽项目 | 高龙镇高崖村 | 凯利达(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南侧、西侧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0亩。 主要生产工艺为:提胶、过滤、酶解、膜浓缩、灭菌、干燥。主要设备为:提胶锅、板框过滤机、过滤器、酶解罐、两级膜浓缩、闪蒸灭菌、烘干机等。 项目总投资约5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01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雾干燥、包装、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尘管+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产生的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多级A/O+二沉处理+气浮+清水池)达标排入沙沟河,最终进入伊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达标排入沙沟河,最终进入伊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