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现将《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落实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避免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多层次重复执法等现象的有力手段,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
各科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全覆盖之外,执法检查应以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计划检查要结合本级政府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进行,随机抽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执法人员不得随意增加对监管对象的检查安排。
二、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范围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建材等工贸行业企业。
(二)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机关行业监管科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取得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抽查任务完成后,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录入抽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的事项: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四、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法规科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法规科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对检查任务和执法人员进行分组。
3.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录像、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情况同步全程记录。
4.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于5日内在单位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平台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等制度。坚持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坚持凡执法检查必录入系统,凡行政处罚必须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四)严格工作纪律。必须要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决禁止随意执法、随性执法,坚决禁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中,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度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汇总表
2025年5月12日
附 件
偃师区2025年触发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2025年 5月 12 日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 主体 | 事项 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抽查时间 | 是否联合抽查 |
1 | 区应急管理局 | 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建材等工贸行业随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区应急管理局 | 一般事项检查 | 一般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建材等工贸企业 | 8%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2025年5月—12月 | 否 |
2 |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建材等工贸行业随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一般事项检查 | 规模以上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建材等工贸企业 | 5% | 2次/年 | 现场检查 | 2025年5月—12月 | 是 |
备注:“事项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等。联合抽查事项应当将涉及部门在“部门名称”和“检查主体”中全部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