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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3批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8-15     点击次数:24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815日对2起工伤认定申请案件作出结论,并予以公示其中拟认定工伤2起。公示期为2025815日至20258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偃师区人社局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9-67713606

联系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907室

工伤(亡)认定公示2份(杨小明、张志辉)

icon_doc.gif410307_张志辉_工伤认定公示表_202508150900045.doc

icon_doc.gif410307_杨小明_工伤认定公示表_202508150901043.doc

 


 20258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