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民主路56号 槐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9—65098000
通信地址:民主路56号槐新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471900
电子邮箱:yshxjdbsc@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领导信息
2、机构信息
3、主要职责
4、行政许可事项
5、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街道办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槐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包括街道办事处层面的信息公开和街道办事处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槐新街道办事处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街道办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街道办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街道办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街道办及街道办办公室文件;
4.街道办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街道办重点工作;
6.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
7.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街道办人事任免;
9.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街道办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线下公开:槐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街道办信息,本行政机关将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受理机构:槐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一)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