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或建议 | 今年3月份咱们住建在便民服务大厅张贴了一个契税补贴办理通知,具体如下:对于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我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缴清契税的,给予20%的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补贴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 30日。 凡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我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2025年1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期间购房家庭在网签合同备案后三个月内缴清契税的,额外给与10%的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目前,想咨询一下2024年之后购房并在备案三个月内交清契税的业主,原来通知11月份开始申报办理的截止目前还没开始,咱们单位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办理? | ||
留言时间 | 2024-11-21 | ||
回复内容 | 关于“契税补贴”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截止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契税补贴的最新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
答复单位 | 区财政局 | ||
答复时间 | 2024-11-25 |
版权所有: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 豫ICP备17035402号
网站标识码:410381004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
建议使用1920*1080及以上分辨率,Chrome或IE10以上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