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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实验中学 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来源 :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07-26     点击次数:864

偃师区实验中学

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区域

关镇新新村、石硖村、新城村、塔庄村、杏园村、大槐树村六个村庄;三联商厦以西以北区域;三联商厦往南沿体育场东路至烟草局段以西区域;槐新路以西、商都路以南、太学路以北区域;新新路绿色家苑至水岸绿洲二期段以西区域具体见附表《2021年偃师区实验中学招生区域示意图》。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七年级学生400人。

三、招生对象

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另据我校实际情况接收区教体局指定的少量区政府重点招商企业协议规定的偃师以外户籍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四、招生条件

    各批次学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第一批次(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招生条件:原城关二中辖区(新新村、石硖村、新城村、塔庄村、杏园村、大槐树村六个村庄)的请带上户口本;户籍在原城关镇的需带城关镇派出所户口本、房产证(无房产证者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水、电、气使用交费证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需带有关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第二批次(有房无户)招生条件:居住本区域的需带房产证持有人的户口本(适龄子女必须在此户口本上且为直系亲属)、房产证(无房产证者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水、电、气使用交费证明)

第三批次(有户无房)招生条件:户籍在本辖区的需带城关镇派出所户口本(单位或街道办开具无房产证明)。

第四批次(外来务工子女)招生条件:区教体局指定的区政府重点招商企业外籍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带区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证明、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口本、居住证或务工凭证。

五、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政策宣传6月20日--7月31日,通过区教体局、公共媒体等正规网络形式公布招生方案;走进学区、深入社区、学校门口公布招生细则,宣传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提前对学区内生源情况进行摸底。

(二)网上信息采集

1.8 月 5 日 8:00 至 10 日 18:00 网上信息采集。监护人登录“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电脑端或手机端: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实验中学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 月 10 日 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如果监护人不会网上操作,可携带有关材料到实验中学,学校安排专人协助家长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2.8 月 5 日至 11 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到实验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 8 月 18 日至 20 日公办学校二次录取。辖区内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

4.发放入学通知书:按照招生计划及先后顺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按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入学。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5896675970

 2021年实验中学招生区域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