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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03-26     点击次数:535

2020年1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洛阳市文旅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偃师市文广旅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在组织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产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偃师市文广旅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为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我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文化旅游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局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为了搞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2020年偃师市文广旅局法治宣传教育安排意见》,局领导率先垂范,按时组织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的工作氛围。

2.今年我局先后制定、补充、完善了会前学法制度、学法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开展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会前集中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全年先后学了《宪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0余部。

3.加大文化旅游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利用旅游黄金周及重大节日活动等,宣传旅游政策和《旅游法》,同时,利用“5·18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制观念,为实现创建文化旅游创新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4.以送文化下乡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乡镇”活动,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和百姓进行普法宣讲。发放传单、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共达1000余份。

5.为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召开依法行政旅游执法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在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不断提高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学习能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各类学习和培训,参加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等培训和网上在线学法考试。加大宣传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召开全区文化市场工作培训会5次,组织全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旅行社、星级宾馆酒店、文保单位等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集中培训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企业人员法律意识,达到了“教育一个人、带动一个单位、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同时与全市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要求网吧、KTV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酒店等在经营场所内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安全、扫黑除恶宣传横幅或张贴宣传画,有条件的场所通过电子屏幕和开机屏幕进行滚动宣传法律法规宣传视频,将法宣工作内容纳入其中。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给经营户再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同时要求企业自行开展员工学法活动并督促检查。利用宣传活动为契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一系列措施,使文化市场法规宣传渗入各个经营场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2020年办理行政审批服务量。一是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二是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办理、变更主要负责人,网吧变更计算机台数,;三是办理临时性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受理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零投诉。

2.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供高效的服务水平。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未发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等情况,审批窗口服务实现零投诉。一是在网上公开办事指南和申请条件,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创新行政审批管理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三是逐步细化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完善《一次性便民告知单》和办理流程。四是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上台阶,将行政审批受理窗口进驻区政府服务中心,并派专人在窗口受理各项审批事项工作,实现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优化,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3.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群众跑动数次。根据我市安排部署,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群众跑动数次。经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群众0跑动次数达100%,即办件事项达60%,在法定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压缩70%的办理时限、进驻政务大厅事项100%、关联国家基本目录(主项)100%。

4.容缺审批事项情况。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在认真研究和研判的基础上,一是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中,取消“河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安装证明”及“地理位置图”,采取现场检查确认的方式证明;二是在办理娱乐场所设立时,取消“违法犯罪证明”,采取群众向我局书面声明的方式进行承诺,同时,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查询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况后,其是否才能开办娱乐场所。

5.实行行政审批承诺制。按照省、市、县(市) “先照后证”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对群众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可事先进行承诺,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四、加大力度开展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

1.文化旅游行政执法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它对行政执法人员要求更加严格,对执法程序要求更加严谨。一是凡起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业务科(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一把手把关,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二是继续坚持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查、备案和党政班子成员集体把关制度等,并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具体要求,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程序。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继续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保证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做好文化、旅游维稳工作。认真开展元旦、五一、国庆期间的旅游维稳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对旅游提升,我局第一时间了解、协调解决旅游投诉工作,旅游投诉处理率100%;

2.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以及规范化服务意识,我局以召开会议、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以及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实施依法行政重要性和意义。

3.加强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我局加大对干部职工专业知识的学习,主要集中在《旅游管理条例》等景区、旅游管理等法律法规。

4.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增加我局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服务对象对我局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享受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设立了信息公告栏,对最新信息及时进行公布。

5.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一是抓好专项行动。春节前配合市委统战部对我市春联市场涉教春联、出版物进行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名、车辆1台,春联摊点30余家;开展偃师市2020年VOCs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车辆69台次,检查印刷企业114家次;配合市委宣传部到华夏广场开展世界读书日扫黄打非宣传活动;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夜查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8台次,检查网吧22家次,歌舞娱乐场所26家次。二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查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加大监管力度,打击游商地摊,确保出版物市场秩序。全年共开展校园周边书店、报刊摊点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场所137家次,印刷企业60家次,查处经营非法出版物581册;加强演出活动的备案管理。2020年共审查备案登记演出活动1起。8月7日万达广场入驻偃师市大型盛夏音乐会,大队执法人员对其演出进行全程监管;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无证照摸排工作,查处无证网吧4家。三是加强网吧、歌舞娱乐、电影放映等场所的日常检查。2020年,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2020年1月24日发布通知,要求我市所有电影放映场所、网吧、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并在春节和疫情期间每天对我市文化经营单位关门停业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85家文化经营单位,出动执法人员830人次,执法车辆154台次。按照上级要求,我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于5月15日复工复产。场所开业后,出动执法人员2360人次,执法车辆460台次,检查网吧980家次、歌舞娱乐场所317家次,对15家无证歌舞娱乐场所责令停业,并下达《停业关闭通知书》。四是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1次文物安全巡察,开展日常巡查35次,违规项目1起。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以来,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探索,优化服务,提高执政能力,为偃师市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健康成长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