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偃师区图书馆和城市书房将于2月8日恢复开放,具体公告如下:
一、图书馆开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中午:12:00-13:00闭馆进行消杀工作。
二、城市书房暂时开放以下三个:人大政协书房、绿荫广场和上海花园城市书房。城市书房开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中午:12:00:-13:00闭馆进行消杀工作。
三、入馆方式
1.凭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入馆。
2.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实名登记,外地来偃(返偃)读者进馆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体温异常(≥37.3℃)、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者,谢绝入内并按防疫规定处置。
四、入馆须知
1.人员管控: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每日总接待读者量不超过150人。
2.应急处置:我馆有权对到馆人员进行管理,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依法报予相关部门处置。
在疫情防控未全面解除之前,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公告约定,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减少在馆内停留时间,配合防疫管理工作,期待读者朋友和我们一起做好防控工作。
联系电话:0379—67712318
偃师区图书馆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