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情况报告
洛偃卫党组文〔2022〕16号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同时对各镇卫生院进行了专项巡察。 8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卫生健康委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真抓实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党组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我作为卫生健康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也是落实整改反馈意见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担负起整改工作的责任,扎实组织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思路和办法。二是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委班子成员、委机关相关科室及委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要求委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读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带头整改,我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更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成立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华伟主管卫健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21条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每一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了详细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上报落实进度,各单位负责人思想上高度重视,带头抓好自身整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本单位整改工作。
三、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专题研究,及时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开门纳谏,邀请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参加研讨会,共同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经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下发了《中共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洛偃卫党组〔2022〕8号),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成被巡察单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根据整改方案,建立并不断完善整改落实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
四、建章立制,以整改促管理
各医疗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委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下面就我委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
1、委党组重视不够,对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发放缺乏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将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方案必须报卫生健康委备案,绩效工资要体现奖优罚劣,重点向业务骨干、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动态监控。要求各镇卫生院完善详细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我委已于8月份组织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各镇卫生院已完善详细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放任卫生院绩效发放中“奖优不罚劣”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的管理,制定统一的绩效工资标准及方案,同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绩效工资明细方案必须报卫生健康委审核备案,卫生健康委对每月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绩效工资方案框架,11家卫生院已制定完善符合单位实际的绩效工资方案,增加了违规处罚问题,同时与上级的各项检查扣款、各种处分及获得荣誉相关联,体现奖罚分明,多劳多得。目前5家卫生院相关人员违规资金已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卫生健康委党组纠正科室承包问题不彻底,执行科室承包禁令不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进行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自觉性。要求高龙镇卫生院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现高龙镇卫生院已与相关人员解除了原聘用合同,并对口腔科管理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重新签订聘用协议,目前科室人员、日常管理等均由单位统一管理。经排查,现各医疗机构均已不存在科室承包问题。
(三)医共体建设推动不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医共体工作机制,督促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加大对医共体运营及建设成效考核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和学科合作机制,已依托区妇幼保健院成立洛阳市偃师区医共体消毒供应中心,各成员单位统一与消毒供应中心签订消毒供应配送协议。偃师人民医院、区中医院重点承担疑难病、大病的诊治,形成大病、疑难病在县级医院,常见病、康复在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局面。三是加强远程诊疗操作培训,制作远程诊疗宣传小视频,加大宣传,提高老百姓知晓率。目前已制定《洛阳市偃师区域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偃师人民医院帮扶府店镇卫生院、高龙镇卫生院完成了急救站建设并正式运营。3家卫生院远程诊疗系统已正式启用。翟镇卫生院在人民医院帮扶下初步实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实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五、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一)加强重点地区人员排查管控。一是对重点地区来(返)偃人员进行排查,精准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截至11月底,全区落实居家隔离3007人,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419人。二是及时处理钉钉、互联网+监管等数据,确保数据处理率100%。
(二)不断提升核酸检测水平。新购置核酸检测设备30台,全部充实到4个PCR实验室。目前,全区共有60台PCR扩增仪,日检测能力达到4.32万管(按每台机器0.72万管计算)。招聘采样人员104名,招募、培训590名志愿者,为核酸检测小屋储备力量。在各镇(街道)、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中医院发热门诊、连霍高速出站口、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门口等共设置94个便民核酸采样点,为有需求的群众和重点行业及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三)持续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11月25日完成方舱医院改造建设,共设床位1500张。将第四人民医院改造为“黄码医院”,内设床位100张。120急救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并按照每3万人一辆救护车的要求配备,目前我区共有救护车36辆,其中负压救护车11辆。各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全部投入使用,及时收治发热患者。
(四)不断提升隔离管控能力。一是做好集中隔离点的储备工作。我区以60间/万人(3240间)的规模储备集中隔离点,共储备房间3245间。二是做好隔离转运工作。成立隔离转运小组,24小时轮班运转,对核酸标本、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及核酸异常人员进行闭环转运,并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三是严格规范集中隔离点管理。认真落实好“三区两通道”、定期检测,实行24小时值守闭环管理;对隔离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同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
(五)加强场所码设置和扫码管理。坚持“一店一码”“一门一码”“应设尽设”,所有公共场所设置专人专岗开展查验,确保“应扫尽扫”“应查必查”。截至12月5日,全区“场所码”激活18011个,扫码13.9万人次,累计扫码4140.7万人次。
(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截至12月6日,全区累计完成新冠疫苗接种1293216次剂。重点做好60岁以上人群接种工作,第一针累计接种104230人,第二针(全程接种)累计接种100000人,加强针累计接种86770人。
(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店、商超、集贸市场、餐饮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管理,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所有人员严格扫码进入。二是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城乡规模性人员聚集活动。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城市,不从涉疫地区网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紧抓整改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整改成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