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立困难退役军人
帮扶援助新机制
进一步提高救急济难水平
近日,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会厅、
住建厅和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
《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
帮扶援助实施办法》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帮扶援助对象
具有甘肃省户籍的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主要包括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
定期领取抚恤补助的“三属”
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现役军人
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纳入帮扶援助范围
帮扶援助情形
按照“普惠+优待”的原则
在保障符合条件的
困难退役军人、“三属”
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
列出可能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需要帮扶援助五种情形
一是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是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是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是退役军人、“三属”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五是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