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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12-08     点击次数:414

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公告)

2022年第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审计局于2022年4月12日至7月22日,对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首阳山街道办是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保证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在辖区内贯彻落实,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等。内设机构为党建工作办公室、民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五个科室;下属五个事业单位为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调解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所。二级机构均未单独设账,由财政所统一核算。截至2021年底,在职正式职工98人(其中行政23人,缺编2人;事业75人),分流人员61人,退休38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总计90808498.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86637.13元,其他收入8321860.96元;支出总计93209640.29元;当年结转结余-2401142.20元。年初结转结余12362849.12元,年末结转结余9961706.92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1年资产总计31141340.70元,其中:货币资金22549004.46元,财政应返还额度5219769.57元,其他应收款146288.41元,固定资产净值3226278.26元;负债总计21179633.78元,均为其他应付款;累计盈余9961706.92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底“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75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公务招待费9752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首阳山街道办2021年度财政决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是还存在票据不规范、应计未计收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票据不规范268498元

1. 2021年首阳山街道办党政账列支灯具、宣传费等6笔17200元,无详细清单。

2. 2021年首阳山街道办民政账列支八一慰问退役军人、残疾人技能培训等4笔251298元,无详细清单。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96505元

2021年首阳山街道办购买音响、报警器等96505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72455.24元

2021年首阳山街道办现金列支电话费、燃气费等21笔未使用公务卡结算72455.24元。

(四)“公务灶”运行情况未建立专用账本

首阳山街道办机关食堂开支费用均列入机关帐,未建立专用账本。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