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细则
各镇中心校(街道教育中心),局属学校,全区学科类、体育类教育培训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是民办学校(包含民办中小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文化类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的全局性工作。为做好我区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洛政〔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教育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办学行为不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
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3、坚持公开透明。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所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做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二、抽查事项及对象、检查人员
(一)抽查事项。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区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确定我局关于教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查事项,见附件1。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三)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2(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情况,对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
三、抽查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确定抽查内容。每年年初,民办教育中心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申报年度抽查的具体内容,填好申报表(附件3),报请偃师区教育体育局党委,经局党委审核确定后,统一公布实施。
(二)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统一在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按照比例要求抽取检查对象,每次参加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检查过程中由属地中心校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
(三)开展检查。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照抽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时,需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见附件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公示检查结果。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综合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查处问题。抽查中发现的较轻问题,由检查人员现场纠正处理;较重的问题报教育体育局党委研究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抽查工作由相应科室牵头负责,成员科室等承担具体职能的相关业务科室,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职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国务院、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相关科室和属地中心校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规范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年度计划、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问题查处等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录音、录像等手段,对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档案齐全,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取得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检查人员培训,提升检查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
附件:
1、偃师区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偃师区教育体育局检查人员名录库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洛阳市偃师区教育体育局市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区教体局 | 对民办学校办学情 况的督导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区级以上教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民办学校 | 50% | 2 次/年 | 实地查看 | |
2 | 民办中职类学校招 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情况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区级以上教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民办中职学校 | 75% | 4 次/年 | 现场检查、 随机抽查 | ||
3 |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 教学督导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县区级以上教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中职学校 | 75% | 4 次/年 | 现场检查、 随机抽查 |
洛阳市偃师区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 | 普通中小学 | 教育部门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用书选用情况的检查 | 教育部门 | ||||
学校卫生情况的检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
学校疾病防治情况的检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附件2
序号 | 姓名 | 科室 | 检查内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郭东锋 | 普教科 | 教学检查 | 15803796899 | |
2 | 贾向辉 | 装备中心 | 装备检查 | 13783166333 | |
3 | 赵晓东 | 师训科 | 教师资质 | 15136375310 | |
4 | 司马鹏辉 | 人事科 | 教师待遇 | 15838835858 | |
5 | 李迎伟 | 审计科 | 消防检查 | 13838498269 | |
6 | 马利光 | 职成教科 | 职业教育 | 13838890982 | |
7 | 梁鹏飞 | 计财科 | 财务工作 | 13721668757 | |
8 | 孟洪武石志锋 | 项目办 | 项目建设 | 1393990027113653880166 | |
9 | 秦旭锋王校伟 | 安全科 | 安全检查 | 1372164289118736282592 | |
10 | 任可伟任朝峰 | 体卫站 | 食品安全 | 1370079670913213612555 | |
11 | 张向珂王延红 | 民办中心 | 机构资质 | 1583715905113783158988 | |
12 | 孟利霞刘现化 | 学前办 | 学前教育 | 1853836198813949286817 | |
13 | 李慧武王辉 | 行政审批科 | 法治教育 | 1390379359313837970272 | |
14 | 庞松建 | 信访办 | 校外培训机构“十不准”、“七严禁”情况。 | 13526930816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