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15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拆解报废汽车350辆项目 | 偃师市翟镇镇大炉庄村 | 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偃师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0013平方米。 主要原辅材料为氧气、液化气,主要生产设备为空压机、气割机、气枪、转运平台、拆解平台、氟利昂抽吸机、废油液抽吸装置、安全气囊引爆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报废汽车经检查登记、预处理、报废汽车存储、报废汽车拆解等。 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5万元,占总投资的20.25%。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拆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器处理后在集水池暂存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废电容、废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