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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金鑫塑料厂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9-01-11     点击次数:1499

关于20191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111日-2019111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3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金鑫塑料厂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聚乙烯、ABS、填充母料等。主要设备有搅拌机、注塑机、破碎机、冷却塔等,主要生产工序有原料混合搅拌、注塑、冷却等。

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7万元,占总投资的5.13%。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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