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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

来源 : 槐新街道办     发布日期:2019-01-09     点击次数:1417

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推进我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政办明电〔2018〕125号)和市安委会事故隐患“清零”行动会议精神要求,我办事处决定自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6月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集中力量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大抄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行动和“清零”行动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办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长:牛富强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建华  党工委人大主席

周建晓  办事处副主任

  员: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张洪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攻坚行动工作的统筹与协调。

三、重点任务

本次攻坚行动,重点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消防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及冶金工贸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结合我辖区制鞋业数量庞大的特点,所有鞋厂、合布厂等也在重点治理范围内。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街道办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主动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计划),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七查七看”,即: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1.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

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3.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

4.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列为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同时,要将各类园区、功能区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1.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

2.将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3.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

此次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所有隐患“清零”

1.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公开曝光,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有关部门对已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

3.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50,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隐患进行追责问责,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阶段划分

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四项重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下旬起至2019年110日)

主要工作任务:

1.街道办按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动署,制定本辖区行动计划或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

2.各有关部门根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各项任务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1月11日至19年6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消除事故隐患

2.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和事故患“清零”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加强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对非法违法行为采取强硬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级责任落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制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进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超层越界、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领域层层转包、外协单位安全管理等长期影响安全生产的痼疾顽症,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标准、制度规范和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