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
承担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技术和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办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项目名称: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等。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财政部及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河南省财政厅及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豫发改收费〔2017〕61号】。住宅/每证80元(共同共有每加一本收10元工本费),非住宅/每证550元。
办结时限: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通知的精神,不动产一般登记为7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为3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理。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