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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40项服务举措更贴心、更便民

来源 : 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04-06     点击次数:1482


    

为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质量效果,330日,偃师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发布政法各单位开门搞教育整顿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偃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申伟民主持。多家省、市级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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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偃师市新闻发布会现场 李亚南摄

发布会上,偃师市法院院长刘云锋、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王武强,市司法局局长常建楚分别就本系统承诺的便民利民措施进行发布。

偃师市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十项承诺

1、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借鉴推广“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经验,努力将法院解纷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大治理格局。充分发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作用,在派出法庭普遍推行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建立“摩托车行业协会”、“制鞋行业协会”等行业调解机制。充分借助“五老乡贤”多元调解力量,探索实行调解前置,大力推行“以画释法”调解模式,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强诉中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2、开展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增加立案窗口,设立执行接待专门窗口,落实主管院领导、执行局领导、团队负责人轮流接访制度,公布接访时间及电话,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增设导诉员,推行“三个一”暖心服务,即一个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设置便民服务台和投诉意见簿,方便沟通联络,完善12368热线服务等,着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实现“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电话有人接、困难有人助”。

3、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坚持实行涉营商环境类案件“绿标签”制度,一体化推进“速调+速裁+速执”,最大限度提高民商事纠纷解决效率,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确保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压缩到50天内,首执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压缩到60天内。

4、实施办案质效提升工程。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坚持简案快办抓效率、繁案精审抓质量。建立2/3审限预警机制,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发生,出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健全类案推送机制,推动类案同判,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建立每周案件推进会制度,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派驻法院纪检组每周抽取10件员额法官报结的案件,就作风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5、开展“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出台执行工作暖心便民十项举措,强化执行流程刚性约束。建立执行案件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一对一”微信联络互通机制,通过智慧执行App、微执行小程序等方式,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每月开展两次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涉金融等系列集中执行活动。建立执行员额法官固定排期接待当事人制度,为当事人解疑释惑。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及时兑付执行案款。

6、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优化派出法庭职能,推动派出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每年到不少于20%的行政村进行巡回审判、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7、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从庭前准备、庭审职责、着装及仪容仪表、言行等方面入手,改进庭审作风。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加大当事人关心事项的公开力度。聘请30名廉政监督员,建立监督员与院长、派驻纪检组长联系直通车机制。开展“千案万人庭审评议”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政机关等社会各界不少于500人旁听案件庭审,就庭审言行、程序技巧等方面,现场填写调查问卷对庭审活动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将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8、开展“信访矛盾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坚持“全面评查,应评尽评”,组织员额法官对信访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参与其中。严格落实信访案件“三到位一处理”总体要求,对交办案件,3日内约见信访人,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案一策、一包到底”工作模式,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公布院领导接访时间及电话,落实院领导每日接访和首问负责制,确保“信访有人接、问题有人管”。

9、开展法治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不少于50场法治讲座,结合“法律七进”“四官服务”等活动开展不少于100场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10、推进善意文明司法建设。依法灵活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采取“死封”,最大限度降低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企业、个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建立事前提醒、强制措施预警机制,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规范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着装,努力做到态度诚恳、语言暖心、行动贴心、办事快捷,切实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方便、感受到尊重。

偃师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便民实践服务承诺

1、推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格落实“不放过、不凑数”原则,坚持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完善专业化体化办案机制,深化运用提前介入、逐案把关、参与综合治理等经验做法,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压倒性态势。

2、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持续落实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涉民企案件“三三制”工作法,畅通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工作,推动简化社区矫正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程序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3、建立健全企业创新保护机制。完善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对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配合上级院做好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堿集中管辖。

4、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信要求,全面推开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来信办理息诉率。

5、深入推进释法说理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加强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推进司法效果评价制度落实,主动接受当事人评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6、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护母亲河、文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常态化,探索相关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7、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开展“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六项制度”,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8、推进“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走深走实。建立一镇一员、延伸至村”的检民联络格局,健全完善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强与“四官”服务进村(社区)工作的衔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9、深入开展司法救助活动。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探索争取与上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加强与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多元化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

10、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不断拓展听证范围,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着力提升听证质效,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

偃师市公安局“双提升”具体措施

1、预约服务“网上办”。推广使用互联网交管12123APP平台办理车、证补换领、期满换证、年检、互联网预约考试等业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车驾管预约业务。

2、车管服务“就近办”。在岳滩镇古城路设立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办理大货车入户登记业务。

3、轻微事故处理“马上办”。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凡车损2000元以内,双方证照齐全且车辆有交强险,对事故成因无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使用交管12123APP平台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4、首套刻章服务“免费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免费提供首套印章四枚(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名章)。

5、综合服务“一网通办”。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开展首席服务制度和延时服务制度。推进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一次办、马上办,推进“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改革举措。

6、智慧小区年内建。在11个城市小区建立集门禁、人脸、车禁、视频监控为一体的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

7、平安宣传常态化。通过“百万警进千万家”、“四官服务基层”、局直机关分包社区等活动,组织民警、辅警入户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常态化宣传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火、反邪教等知识,全面提高群众防盗防骗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8、服务企业“一对一”。主动问计于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民警分包重点企业,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官制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9、打防犯罪精准化。强化警情分析研判。情指联勤中心实行日研判、周会商工作机制,针对涉及民生的盗抢骗警情,快侦快破,有力震慑侵财类违法犯罪。

10、案侦力度再加大。严格落实命案侦破相关工作机制,对现行命案及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大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个案、小案的侦破力度,提高破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最大程度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偃师市司法局十项便民服务承诺

1、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提供法律咨询3000人次。

2、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开展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3、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确认并公告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5、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强乡村普法骨干培训,3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6、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依托市法律志愿者服务队,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7、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进一步优化村()法律顾问队伍,扩大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担任村()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年底前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

8、健全完善公证、鉴定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按照洛阳市要求,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司法鉴定费用事项进行督导落实。

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和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0、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增强法律服务从业者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