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偃师区公安分局、区人民医院举行“警医共建”签约仪式,以此实现相互贯通,优势共享。签约仪式在区公安局进行,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良及该局部分局党委成员、偃师区人民医院院长马怀标及其他院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仪式由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黄鹏勃主持。
仪式上,黄鹏勃宣读了《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警医共建活动实施方案》;李良与医院代表马怀标签订了《警医共建协议书》。民警代表、医务工作者代表分别做了发言。
李良强调,开展警医共建,要积极发挥公安和医院的行业优势,相互贯通,实现互补,优势共享,共同推进,进一步完善对公安民警职工辅警职业风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长效联动机制。
医生是人民健康的“守门人”,警察是人民安全的“值守人”,希望警医共建双方可以在探索中谋求1+1>2的效果,偃师区公安局与人民医院要精心开展好“警医共建”,全力保障民警身心健康、维护医院医疗秩序,打造更为和谐密切的警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