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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1-08-14     点击次数:739

镇、街道,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洛阳市及我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市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的通知(洛营商〔2021、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进一步完善偃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组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组长为副召集人。

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城市管理局文物局税务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偃师支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投促中心社保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救援大队人民法院检察院洛阳银保监分局偃师监管组供电公司邮政公司亳源水务公司中裕燃气公司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明确一个科室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检查落实改革举措,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我营商环境发展水平,及时向委、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营商办),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担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组织对各、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督办考评;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安排、责任追究等工作建议。

四、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工作专班每个月组织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相关领域存在问题,协调跨部门解决的重大事项,将问题化解在平时;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专题会,听取各指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进展汇报及时传达上级和我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和会议精神,收集相关部门需要营商办协调或督办的事项;每年组织召开两次以上全区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通报各单位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好的进行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2、不定期会议。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经专班组长同意后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有关单位落实。

(二)会商制度。

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上,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共同研究。对意见分岐较大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必要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确保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出台更加科学合理。

(三)宣传制度。

为切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营商环境,人人服务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构建宣传新格局。线上利用“偃师融媒”、“掌上偃师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网络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营商政策、营商动态,为企业投资兴业提供便利各相关单位积极洛阳市级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网站(主要为营商环境看河南)或学习强国等其他网站及平台投稿采用发表文章列入各项考核进行加分。线下通过“进企业、送政策、讲条例、解难题”活动,上门为企业讲宣传解惠企政策,了解企业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培训制度。

营商办将统筹制定安排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全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培训,营商办、29个指标的牵头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指标学习培训,围绕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填报、企业测评组织、业务知识提升和制度建设、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解读等进行培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各指标牵头单位每年组织外出考察调研,或邀请专家来授课等多样化培训。

(五)督查制度。

各成员单位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材料。主要包括月工作信息(要有具体工作举措或专题会议内容和相关照片,简短精炼),半年、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等内容,重要事项应及时以工作信息形式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将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总后向委、政府及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

(六)考核制度。

联席会议实行日常检查和季督察季考评制度,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督查考评机制,成立督察组实施。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单位,建议委、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纳入绩效考核加分部分。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建议委、政府通报批评,对损坏营商环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提升行政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在营商环境“软环境”上实现新突破,推动我深入融入洛阳都市圈建设,努力将打造成培育营商环境细分领域标杆县